4月19日,記者從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從嚴從緊從細落實“外防輸入”工作,有效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作用,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約談暨培訓會。
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全市各市場主體持續從嚴從細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全市零售(連鎖)藥店全面落實“四類藥”實名銷售登記和監測預警,對發熱咳嗽、持黃紅碼、來蘭返蘭顧客,立即登記信息報告屬地街道社區;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藥店員工每周至少做兩次核酸檢測,周五必檢;按照《關于加強入蘭貨車司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嚴格落實藥品運輸貨車司機的信息報告、車輛物資的全面消殺、以及人不離車等閉環管理要求。
同時,該局要求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零售藥店、市場、商場、超市等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對不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市場主體堅決果斷采取風險防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到位;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工作,積極動員市場主體加強自我管理,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努力實現群防群治,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線。